新民晚报讯 (通讯员 黄彬 记者 江跃中)从天而降的冰柱,砸坏了停放在小区里的爱车。是天灾还是人祸,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?日前,黄浦区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康先生车辆维修费3万余元。
冬季,寒潮席卷上海,家住黄浦某小区的康先生,发现自己靠墙停放的车辆引擎盖板被砸得面目全非。经查实,事情的起因是房屋外墙公共水管破裂漏水,因寒冷天气形成了冰柱,冰柱从天而降,砸中了康先生的爱车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车辆主人康先生认为,物业公司作为坠落物所附建筑物管理人,未尽到管理维护职责,存在过错,应对其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,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损失。
物业公司辩称,其在半个月前的排查中,发现建筑物外墙下水管道漏水,已经书面告知了该栋房屋使用人某敬老院,要求房屋使用人敬老院及时维修。物业公司认为,其已经履行安全隐患告知义务,不存在过错,不同意赔偿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民的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,物业公司应对物业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维修。建筑物外墙下水管作为公共管道,系房屋配套设施,属于物业公司的维修范围,物业公司有维修义务。
事发半个月前,物业公司已排查发现下水管漏水,应当预见天气寒冷时有结冰坠落的危险。物业公司未及时修复下水管漏水,导致结冰掉落造成车辆损坏,其具有过错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点评
黄浦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 黄彬
防范高空抛物坠物,守护头顶安全
因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频繁发生,危害巨大,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。做好安全防范,一方面物业公司可以健全防范高空抛物、坠物的警示标识,定期检查维护外墙及建筑物高处架设的共用设施设备,遇台风等极端天气提前巡查处置;另一方面业主应从自身做起,做好居家安全隐患排查,及时清理阳台、窗台上容易被风吹落的物品,切莫高空抛物,为自己和他人头顶的安全撑起一把保护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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